我們親愛的黃律師,在新年期間閒來無事,被老徐徵召從彰化殺到台中勤益科大籃球場,然後打了近一個小時的3對3鬥牛之後覺得:現代籃球,為什麼不像以前大學系籃一樣的概念?



一、喊犯規時的口氣、表情可以輕鬆一點:親愛的黃律師呀,當你運球切入,「感覺」對手犯規了,其實你大可不必一臉生氣、口氣不悅、加上拉長音的喊說—-犯–規;尤其,你別忽略了,對手未必覺得那是犯規情形,如果對手感覺你是撞人情況等,你這口氣不佳,對只是打健康籃球的對手,彼時雙方都不會覺得是件享受籃球的好事。提醒:儘管對手犯規,你其實大可不必那般生氣。



二、犯規定義:所謂犯規,那是有侵犯,或者妨礙、阻撓等等。因此,當防守方只是原地不動,而黃律師你是運球切入,然後,雙方構成身體「輕微接觸」情形,多數的籃球裁判,並不會響哨吹判犯規;所以,你別小驚大怪的表情認為,對手是不可原諒的犯規咩!提醒:犯規的定義,不應該只是單方面的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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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合理的運球切入:合理的運球切入,那應該是過人,然後上籃(或出手攻籃),而不應該是往對手身上撞(儘管你只是往對手身體單邊肩膀側撞)。從實務上討論,打健康籃球的人,碰到黃律師你這樣經常故意一撞,多數人會很不爽,尤其像我這種公園阿伯水準的人,因為他是來運動,不是來被你傷害的;另一方面從籃球技戰術討論,你經常的運球切入撞人動作,儘管不至於是明顯帶球撞人,可也是,你的撞人總沒有得到好處,包括沒辦法去得利過人情形,你為什麼要故意和防守方身體接觸的碰撞?提醒:不要為了買犯規,而去跟防守方做身體接觸。



四、打籃球是來運動的:打籃球是來運動的,不是像公園阿伯般的看mm,或者,給隊友之後,就站原地欣賞隊友單打的不運動;你可以閃切空手跑位,也可以跑後門找空檔去,尋求「越靠近籃框」的空檔接球去攻擊對手,甚至於,也可以幫隊友掩護後再跑空檔去得球攻擊等。提醒:動起來咩!



五、打球視野不應該只有90度:打籃球過程,你的視野應該隨時可以掌握你的隊友、你的對手等人蹤影,你不應該一直侷限在單邊的90度範圍;否則,你的隊友假如擁有空檔,你的對手防守漏人等等,你永遠都不知道並因此失去先機。提醒:看到所有在場隊友與對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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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投籃選擇要恰到好處:當你要出手攻擊時,你需考慮的有,隊友是否準備要衝搶進攻籃板球、隊友是否擁有比你更好的空檔攻擊、防守者位置與動作是否適當等等。尤其,當你自己都覺得出手攻擊難以進球情形,當你自己都覺得沒有把握攻擊得逞情況,當你都覺得有些意氣用事情形等等,你都不應該在彼時出手攻擊;否則,你就是個自私自利、不知團隊合作、不夠理性、也不懂得享受籃球的人。提醒:至少這是3對3籃球賽,不是單打PK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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