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歲盧姓男子於去年5月間,在網路遊戲公開頻道謊稱欲購買36萬遊戲幣, 謝姓被害人同意以2500元出售,並依盧指示在線上遊戲交付遊戲幣。盧涉嫌取得遊戲幣後未依約付款,謝報警法辦、起訴。台南地院依盧觸犯詐欺得利罪,判處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,案可上訴。

判決說,盧於去年5月7日上午9點25分,上網連線至TZ娛樂城線上遊戲,以暱稱「米其林廣告」在遊戲公開頻道佯稱,欲購買36萬遊戲幣,謝姓男被害人同意以2500元出售,並依盧指示在金爽娛樂城線上遊戲交付遊戲幣36萬給暱稱「米其林廣告」。

盧取得遊戲幣後,未依約支付款項,且置之不理,謝查覺受騙報警法辦,方警循線查得暱稱「米其林廣告」線上遊戲註冊時,綁定手機為周姓男子名義申辦行動電話門號,發覺是周(周涉嫌詐欺罪嫌部分,另為不起訴處分)借予盧註冊遊戲使用。

法官審酌,盧並無意願支付對價來購買遊戲幣,假裝有意向告訴人謝購買取得遊戲幣後,拒娛樂城不支付對價,使自己獲得財產不法利益,告訴人無端受有損害;考量盧犯後雖於偵查中坦承犯行,但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等一切情狀,判處3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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