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二連三觀賞了火箭隊球賽發現,面對火箭隊的進攻,假如退守在3分線內,你是會很難過的;面對快攻,轉換防守(transition defense)時,你不能退到禁區再衝出趨近(close out)貼身防守;面對火箭隊的快打戰術(early offense),防守方要繃緊神經隨時上緊發條專注等,都是一些籃球教練難以置信的思維。



『防守站3分線內的悲劇』

範例是第三節還剩下7分48秒,火箭發前場左側邊線球,控球Chris Paul發球進場給巴西籍的中前鋒Nene,並馬上做一個跑後門(back door)在禁區籃下得球;難以攻擊情況,順勢從底線區以左手快速運球往球場右側推進,並到球場右側3分線外底線區,以原地換手運球觀察;此時,公鹿隊防守者信誓旦旦的認為CP3不會攻籃;沒想到,一直原地運球伺機而動的CP3就原地拔起投3分球;嗯,球進,這公鹿防守球員頓時滿頭菜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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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個範例是第三節時間還剩下7分20秒,火箭隊一樣發前場左側邊線球,球發進來給罰球線高位(high post)的Nene,然後CP3與隊友James Harden做一個空手跟空手掩護(off ball screen),在Harden經由底線區空手切移位到球場右側後,CP3就緊接著馬上與隊友中前鋒Nene,做一個外側掩護(outside screen;另稱遞手掩護:hands off)。此時,公鹿隊由於防守上來不及跟隨,不得不做交換防守(switching);於是,CP3在3分線圈頂區原地運球觀察的時候,保守且身材較為高大的公鹿隊防守者,當然固守在3分線內一步附近;CP3一看機不可失,原地運球後就拔起投3分球,嗯,命中。

一直以來就師承鄭錦和教授的籃球觀念,所以,1993年當他要求我帶隊的球員要「練投4分線」的時候,我總希望球隊的防守,可以「至少處於3分線上」這樣的小區域概念;嘗以為,當趨勢已經投起4分線,你防守者處於3分線內一步,無異自討苦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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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轉換防守不能先衝回禁區』

第一節剛開始的還剩下11分28秒,公鹿攻擊失誤,火箭隊雙能衛James Harden帶球,發現Trevor Ariza已到達前場3分線45度等候,於是,立即傳球給他;彼時轉換防守(transition defense)全部都退縮到禁區的公鹿球員,一見事情不妙,趕緊衝出趨前(close out)準備貼身防守;想當然,Ariza下球「火車相閃」的過人上籃獲得2分,Harden獲得助攻1次。

相同範例的是第二節一開始還剩下11分30秒,公鹿得球字母哥Giannis Antetokounmpo帶球推進,轉換防守的火箭隊也一樣全部退縮在禁區裡面;字母哥一看隊友Rashad Vaughn在球場左側底線區等候多時,趕緊快傳;Vaughn當然原地跳起投3分球,命中,字母哥Antetokounmpo也獲得1次助攻。

另一範例是,第三節還剩下8分01秒公鹿在球場右側底線投3分球不進,火箭控球Chris Paul獲得防守籃板球後運球推進;彼時火箭隊右側的箭頭Trevor Ariza,卻已經快跑到球場右側3分線底線區,於是,CP3馬上快傳給 Ariza投3分球,只可惜不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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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跟隨李鴻棋老師,帶中華聽障國家隊時,與幾位籃球前輩討論:「轉換防守要不要退回禁區,再往外趨近攻擊方?」我當時是堅持對對方雙箭頭阻絕(deny),不要讓對方接球攻擊;在這種沒有絕對對與錯的籃球觀念裡,也許此時,只有「天知道是與非」了。



『面對快打需緊繃神經』

從今天二隊對戰裡概略統計(不夠詳細;假如有詳細數據請告知),火箭在得球後「7秒鐘以內」攻擊完畢的,至少超過10次;昨天,火箭隊對戰西區強權馬刺隊的時候,概略統計在7秒鐘以內攻擊完畢的,更是超過20次之多。看了這個數據你有什麼感想?

像這種球員已經習慣快速跑位尋求空檔,球隊也習慣快速導傳給空檔的隊友,這種球隊更習慣在,隊友於4分線內獲得空檔,防守者不趨近情況就攻擊的觀念,這種「不拘泥於時間攻擊」的觀念,在在打破了許多籃球教練的思維;嘗聞某國家教練在高中甲級球隊,以及社會甲組球隊的進攻時要求「傳導球超過5次才可以攻擊」,這樣的思維跟眼前火箭隊的攻擊模式,簡直是天壤之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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