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三那年,我如願被登錄為師大甲組校隊的正式十八人球員名單。初為正式球員的我,每天的練習與友誼賽都更拼命,戰戰兢兢地準備好自己,希望能夠在正式比賽時獲得上場機會好好表現。

為了讓教練看見我,每天的練習我都很拼命展現我的特色,也就是速度。不論練習的內容是什麼,我都是卯足全力拼命跑,我要讓教練與大家知道,我是全隊最快的人,不管是在進攻或防守上,都沒有人可以追得上我。我想這樣我才會有上場的機會。

這個信念讓我在跑體能訓練時出盡鋒頭。三千公尺的跑步,我總是第一個回到終點;一分鐘邊線十七趟的折返,我也是最快完成的人。我雖然矮小,但對自己在球場上的速度還是有一點點自信。然而,離開了體能的時間,一上了球場,這個信念帶給我的卻完全不同了。我在球場上,越是拼命跑,球就打得越不好;我越是急著要過人或傳球,失誤的機率就越高。那些平常跑體能輸我一大圈的人,總是能夠慢條斯理的掌握我的動向,好像永遠都知道我要幹嘛一樣,無論我用再怎麼快的速度,都逃離不出他們的五指山。在球場上的表現,我始終不如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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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是我跑得不夠快嗎?」某一場友誼賽後,打的亂七八糟、沒上場幾分鐘就被換下來的我這麼想。

那個時候,隊上有一位蒙古來的留學生,他的正式中文名字叫做孟瑞庚,但我們都叫他目尼根。目尼根是蒙古籃球國手,打的位置是前鋒,身高有一百九十幾公分高,是我在隊上非常要好的隊友之一。我跟目尼根是在大一認識的,那時候我一個人從乙組的高中進到師大校隊,完全不認識隊上其他人;而他則從遙遠的蒙古來台灣讀書,也一樣完全不認識其他人。同是隊上邊緣人的我們,自然而然會走得很近,常常被分在同一組練習,或者私下約出來訓練,也因此漸漸地成為好朋友。

目尼根看著我在比賽後一臉憂鬱,拍拍我的背,用一口腔調怪異的中文跟我說:「你跑步,很快,但是打球,很急。打籃球,不能很急。你這麼急,我是教練的話不會給你上場。」

目尼根認為,我跑步雖然很快,但在球場上,我的快反而讓我顯得很焦急。他認為打球焦急是大忌,做為一個教練,不太可能給打球焦急的人上場比賽。這一點從他口中說出來很有說服力,目尼根是一個速度比我慢很多的人,每次跑體能都被我遠遠甩在後頭。但是每次跟他打一對一鬥牛,速度比我慢的他,總是能掌握住我所有動作,能夠比我快一步搶到位置,不論是進攻或防守都一樣,我的速度在他面前完全沒有任何優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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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了想,為了達到打球看起來不焦急的目標,在下一場比賽我故意不讓自己全速衝起來。我心想,既然你說我跑得太快、打球太急,我就改成慢慢跑,這樣夠慢條斯理了吧?

結果,這樣的改變完全沒有效果,那場友誼賽我仍然打的亂七八糟。更糟糕的是,沒有使用速度的我在場上完全失去優勢,結果遇到了一陣混亂後,一樣幾個失誤後就被換下場。那場比賽結束後,我有點失望,同時也有點生氣,生氣目尼根騙人,我都故意放慢打了,讓自己看起來慢條斯理,但卻打得比原本還差。我想找他理論,告訴他他的說法錯了,矮小的我跟他不一樣,不可能跟他一樣慢慢的打球,還是得把自己的速度拿出來。然而,當我要開口跟他理論時,他卻給了我一句異想不到的話:「你今天打球還是太急了,不好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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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納悶,我都改變打法了,竟然還會說我太急?怎麼可能,我明明已經放慢速度了,竟然還會說我太急?應該是太慢才對吧!

這件事情讓我在之後的團隊練習無所適從。每天都在想,到底打球時我該繼續維持我的速度好呢,還是放慢下來讓自己顯得不焦急?當我放慢時,我就會失去我原本的優勢,這樣是好是壞?而且為什麼明明我已經放慢了速度,其他人卻仍然會覺得我太焦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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